各中小学(含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加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成果的总结宣传,在前期资料汇总基础上,要求如下:
1.新增学校,参照附件1样张,上传学校办学情况文字介绍;根据附件2要求上传照片。
2.原已上传过宣传资料的学校,信息无明显差异无需更改。确需更改的学校,在资料后备注“更新”字样。
请各单位仔细研读,认真梳理,做到文字精炼,照片精美。于2月25日(周五)前,将资料上传ftp-教育局办公室-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学校宣传册),相应文件夹。
附件:1.学校办学情况介绍样张.docx
编 号:办公室(通)2022-2
联系人:张晶莹 39902718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2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