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接财政局通知,根据《财政部整合下发地方应用软件工作方案》(财办【2021】25号)“本地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功能建设完成、全面覆盖和稳定运行之前,地方报送数据采取双轨并行方式,继续保留原有报送途径”的部署,按照财政部关于统计报送地方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预算单位
二、统计对象:在编在职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
三、统计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四、统计内容
统计填报单位信息、人员信息两大类信息表,其中:单位信息涉及单位名称、性质、年度收支情况等指标,人员信息(细化到个人)涉及姓名、身份证号、工资津贴等指标。
五、统计要求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确保基础信息的完整、准确,填报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各单位填报的财政供给人员数量中在编在职人员数应当与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2、信息表中涉及机构编制的各项指标,根据“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设置、调整等文件填列。
3、涉及组织人事关系的各项指标,根据单位人员招考、调配、转业安置、离退休手续和单位财务报表、工资发放等文件资料填列。
4、涉及财政经费的各项指标,根据经费预决算表、工资统发清单等有关文件资料填列。
5、指标口径
(1)单位基本数字表:在籍学生数按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填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21年部门决算01表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专项拨款是指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核拨的专项经费(2021年部门决算08-2表);基金预算拨款=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01表中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收入=本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数;本年收入合计=2021年部门决算01表中的本年收入合计;全年实际支出数=2021年部门决算05表中的合计数;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部门决算05-1表中相关数据;专项经费支出=2021年部门决算05-2表合计数。
(2)人员信息表: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津补贴=粮油补贴+教龄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选派青年志愿人员赴云南扶贫补贴、选派干部赴西藏等省市补贴、特级教师津贴、支教人员津贴等;其他收入=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津补贴按12月份填写,绩效工资按月平均收入填写。
6、系统操作
进入财政供养系统—新建数据库(某某学校2021年数据)—选择空库,挑选年份“2020”进入系统(系统会自动弹出是否初始化操作,选择“是”)—接收教育局下发的学校上年数据—退出系统重新进入—挑选刚才新建的数据库以及年份挑选2021年进入数据库,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更改数据。(上年已有单位可以在原已安装好软件上进行操作,新单位需下载安装软件)
六、统计上报时间
请于5月18日(星期三)之前将数据上报至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稽核会计处。
七、其他事项
1、有关安装软件、填报说明、2020年数据和2021年各单位需核对数据将通过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稽核会计下发。
2、2021年新增单位的数据库信息等财政建立好相应的数据库后再下发。
3、财政局联系人:王晓曦 联系电话:69985361
编 号:计财(通)2022-10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