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及教育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秋季学期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教委办[2022]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本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对象(以下统称“各类学校”)
1.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206所。其中,高中9所(含公办9 所,民办0所),初中23所(含公办 21所,民办2所),一贯制18 所(含公办 12所,民办6所),小学44所(含公办 41所,随迁子女小学3所),幼儿园112所(含公办幼儿园 80 所,民办二级幼儿园18所,民办三级幼儿园 14所)。
2.其他类学校共5所:新春学校、成佳学校、少体校、大众工业学校、珠峰学校。
3.托育机构共14家、早教机构2家。
4.其他类教育单位共18家:各街镇成校共12所、成人教育学院(开放大学)、老年大学、浏河营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劳技中心、南翔劳技中心。
二、督查队伍
督查队伍由区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纪委第七派驻组牵头,区教育局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各街镇教委、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员组成。
三、督查内容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定区教育局疫情防控的要求,从严格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各项防控措施、强化学校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深入细致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及时规范信息报送等六方面督查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和环节是否落到到位,经检查评估后复核要求的学校可如期开学。
四、督查安排
1.8月24日前,体卫科艺科、学前教育科、基教科、成职教科、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镇教委等职能科室及部门传达上级部门防疫信息,明确防疫及开学准备工作要求,并加强对各类学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类学校开学前每天自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相关职能科室落实专人每天了解情况并汇总。各街镇教委对辖区内各类学校进行防疫工作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并落实好街镇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入校督查(可单独进行,但必须全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
2.8月25日-26日,督查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及早教机构的防疫及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和评估。
3.8月27日—31日,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根据督查结果反馈,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防疫及开学准备工作举措。
4.对其他类教育类单位18家的防疫准备工作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安排,由相关职能科室及部门视工作实际情况进行。
五、督查要求
1.每个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督查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和评估。
2.督查人员到校后,逐项开展细致检查,如实完成督查检查表,善于发现尚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3.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督查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整改通知书现场下发,并即时拍照通过钉钉发送给督导室华敏,便于体卫科艺科和督导室联合跟踪进行第二轮整改督查。
4.第一轮督查工作在8月26日之前需全部完成,第二轮整改督查工作在8月31日前需全部完成。
5.督查人员需符合并服从学校防控要求,进入学校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督查检查表、整改通知书样稿、督查人员分工表、督查检查结果通知书等内容另见附件(会发至钉钉校长工作群)。
编 号:督导(通)2022-7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