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青发〔202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带团建、队建主体责任,对标区委巡察监督内容,经研究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区教育工作党委巡检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巡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学习、团的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并落实保障支持机制、做实为党育人功能等情况。
2.共青团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团员模范带头作用有效发挥、“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开展等情况。
二、纳入巡检的形式
根据区教育工作党委巡检工作安排,由党委巡检工作组通过访谈问卷、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切实解决被巡检单位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的缺项、弱项。
三、检查结果的运用
党建带团建、队建专项检查情况纳入巡检整改工作范畴。被巡检基层单位党组织应建立党建带团建、队建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推动面上问题的同步整改。
附件:嘉定区教育系统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巡检指标体系.xlsx
编 号:团委(通)2022-4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