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开学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对象(以下统称“各类学校”)
1.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205所。其中,高中9所(含公办9所,民办0所),初中23所(含公办21所,民办2所),一贯制18所(含公办12所,民办6所),小学44所(含公办41所,随迁子女小学3所),幼儿园112所(含公办幼儿园80所,民办二级幼儿园18所,民办三级幼儿园13所)。
2.其他类学校共5所:新春学校、成佳学校、少体校、大众工业学校、珠峰学校。
3.托育机构共14家、早教机构2家。
4.其他教育单位共18家:各街镇成校共12所、成人教育学院(开放大学)、老年大学、浏河营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区劳技中心、南翔劳技中心。
二、督查队伍
督查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区纪委第七派驻组牵头,督查工作小组由区教育局各职能部门、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各街镇教委、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
三、督查内容
开学准备工作,涉及到校园安全、教育教学、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等方面。具体督查内容另见附件(发校园长工作钉钉群)。
四、督查安排
1.2月13日前,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各职能部门传达市教委关于开学条线准备工作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类学校的条线业务指导和培训。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优化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健康监测管理、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做好各类物资储备、强化学校公共卫生、做好关心关爱和开学准备自查等工作。
2.2月14日,教育局督查工作组开展飞督,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及早教机构的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
3.2月15日前,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根据自查及飞督情况结果反馈,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开学准备工作举措。
4.2月15日前,各街镇教委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加强指导,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并落实街镇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入校专项检查和指导,全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
5.对其他类18家教育单位开学准备工作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督查,由相关职能科室及部门视工作实际情况进行。
五、督查要求
1.每个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区域范围内所有学校自查情况进行了解和收集信息,并对不少于50%学校进行实地飞行督查。
2.督查人员到校后,逐项开展细致检查,如实完成督查检查表,善于发现尚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3.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督查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整改通知书现场下发,并即时拍照通过钉钉发送给督导室华敏,便于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进行第二轮整改督查。
4.第一轮实地飞行督查工作在2月14日下班之前需全部完成,第二轮整改督查工作在2月15日前需全部完成。
5.督查人员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入校需符合并服从学校校门管理要求,进入学校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6.督查检查表、整改通知书样稿、督查人员分工表等内容另见附件,会发至钉钉校(园)长工作群。
编 号:督导(通)2022-3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