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以及市财政绩效目标质量考核的内容,区财政局委托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教育系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再评价全过程审核辅导工作,包括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绩效跟踪和单位整体评价等工作,现就现阶段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1.各单位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2022年所有项目的自评工作。
2.登录“上海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选择2022年度,点击左侧绩效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详见附件3。
注意:涉及直达资金的项目请单位线下填写2022年直达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1)和2023年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
3.根据区财政对绩效自评价工作的要求,可参考项目绩效自评表-填报示例(附件4)。
4.此次工作共分5个组,学校分组情况详见绩效评价分组情况表,届时第三方工作人员会联系学校(附件5)。
相关附件请通过FTP从“计财科--下载区--绩效评价--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文件夹中下载。
编 号:计财(通)2023-4
联系人:毛静静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2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