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为优化学校师资配置、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保障2023学年新开办学校师资配备,现定于2月28日—3月6日开展2023学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内第二轮教师流动洽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2月28日-3月6日
二、参加对象
本区教育系统内,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中有流动意向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参加方式
本次洽谈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对象可查看新开办学校招聘学科计划(附件1),在3月2日中午之前投递简历至各招聘单位邮箱,招聘单位于3月2日-5日自行组织面试。
四、系统内流动原则
1.低学段学校教师不能向高学段学校流动。
2.北部四镇优秀人才(骨干教师、学科新星等)及镇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不能流动(本届骨干在任期内)。
3.初中“强校工程”学校及薄弱困难学校的三级骨干教师(校级、镇级、区级)原则上不能流出。
4.除学校缩班、拆分、超编等客观情况外,其他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不能流动(现任教学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仅计算在编工作时间)。
五、注意事项
在本次洽谈会中达成流动意向的教师请自行下载《嘉定区教师流动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经流出单位盖章、流入单位筹建负责人签字确认,纸质稿一份由流入单位于2023年3月6日16:00之前交至嘉定区教育局C307办公室。
编 号:人事科(通)2023-1
联系人:陆逸婷 59535268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