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立德树人、以美育人,努力构建美育教育体系,强化美育的育人功能,根据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通知要求,嘉定区教育局定于2023年3月——6月举办嘉定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嘉定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传承”为主题,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貌,激励学生们学习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在艺术滋养浸润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品格、塑造心灵,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以纸为媒,感受美、发现美、践行美。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6月
四、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活动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其中绘画、书法/篆刻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二)作品规格
1.绘画
(1)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2)国画:69×69cm、69×46cm
(3)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4)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篆刻
(1)书体不限
(2)作品尺寸35×138cm
(3)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4)作品尺寸务必按照要求上交,不符合尺寸的作品将在评选前删除,不接受横幅。
3.摄影
(1)单张照
(2)冲印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
(3)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名提交数码作品:平台上传JPG格式,大小在2~3M。)
五、活动要求
1.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应广泛发动宣传,做到“三确保”。确保每位学生和家长都知晓此项赛事;确保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学生都有参赛的机会;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在做到“三确保”的基础上,挑选各项目最优秀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区级评审,如因出现不公正选拔,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由学校承担。
2.请严格按照规定数量上交作品,超过规定数量报送的学校,一律视为弃权。
3.参赛作品须为2023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请注意画面中国旗国徽、党旗党徽、中国版图等元素的准确表现。
4.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1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摄影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5.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往届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6.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7.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同时还将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赛国际板块 ——“友谊之路”绘画作品展。
六、作品数量
各学校、各组别上交作品数量如下:
1.幼儿组: 绘画2件、书法篆刻1件
2.小学、中学组:绘画3件、书法篆刻2件、摄影2件
七、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
2.部分获奖学生将组织参加市级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现场比赛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参赛方法
请每位指导老师关注“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从教师入口注册登录,上传自己指导的学生作品,不能由一人上传全部作品(因涉及到后续奖状下载和指导教师名字等问题),按提示要求选择区县、学校、年级班级、组别等(新开办学校请联系项目负责人添加校名),输入学生、指导教师信息,班级信息请填写准确。并将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集体送交主办方。
书法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2023上 08(区号) 组别 序号,例:2023上 08A3,2023上 08B5,2023上 08C7。
组别:幼儿 A 小学 B 中学C
“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九、收稿时间
1.“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时间:4月1日00:00-4月5日16:30。
2.纸质稿提交时间:2023年4月7日(8:30-11:00,13:30-16:30),请各学校务必在规定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过时不候。
3、提交地点: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110室;联系人:周姝老师, 联系电话:59523359。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3-8
联系人:高校亚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