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区级事业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告审计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嘉财﹝2019﹞3号),2023年委托四家社会中介机构对预算单位开展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告审计。现就配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配合做好审计的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具体负责人与受托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准备好审计所需的各种材料。
二、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审计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资料;二是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确认;三是要为受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的审计工作条件。
三、加强沟通。各单位要加强与审计事务部、受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及时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整改。
五、其他事项
1.年报审计项目审计费由各单位公用经费自行支付,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与相应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购买服务合同)。
2.有关审计所需资料、相关表格以及分组情况请各单位至FTP/审计事务部/下载区/审计材料文件夹下载。
3.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审计事务部另会下发审计通知书。
编 号:审计(通)2023-1
联系人:金 典 39902088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