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十四五”规划》(沪教委德〔2021〕3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沪教委德〔2022〕6号)及《嘉定区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五年(2021-2025)行动计划》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旨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在家庭教育领域工作有成效,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孵化作用,引导全区各学校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家庭教育评价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区家庭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估原则
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为依据,科学、全面地评估学校家庭教育工作。
2.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全面了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整体工作情况,更要抓住评估指标中的关键要素,考察把握重点工作。
3.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做出评估,更要为学校在家庭教育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局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按照学校自评申报、区级评估认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自评申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大众工业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认真解读示范校、特色校评估通知方案,对照《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参考指标》(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查,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梳理相关经验,撰写自评报告及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自愿向区级进行申报,并提交自评报告和申报表。
学校于5月12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区教育局A204,同时将电子稿上传至FTP-德育科-上传区-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文件夹中。
2.区级评估认定
区级评估认定分为材料评审、集中评议、公示和授牌等环节。材料评审:将邀请专家根据各校上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集中评议: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学院将依据材料评审结果,并结合申报校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议,遴选出一批区家庭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公示授牌:评估结果将在嘉定区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并举行集中授牌仪式。
四、名额比例
首批授予嘉定区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总数不超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总数的45%。
五、保障与评价
1.区教育局为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工作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区教育学院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2.学校提供必要保障,统筹协调各条线力量,确保家庭教育示范校和特色校创建工作正常进行。
3.获评区家庭教育示范校的中小学、幼儿园,直接参与上海市“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
附件:1.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参考指标(试行稿).pdf
2.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评估申报书.docx
3.嘉定区“十四五”家庭教育示范校、特色校自评报告样张.docx
编 号:德育(通)2023-12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16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