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预算管理综合监督,坚持以预算管理监督为主线,围绕财会管理的重点及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推进绩效评价成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财政资金有效分配。现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7日)
(一)自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止,涉及物业管理经费使用的预算单位,自查经费范围包含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自查内容
学校公用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保安、绿化养护等专项服务。
(三)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须根据检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表及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7月17日前报送至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稽核会计处(要求:反映自查总体情况,检查问题确切,分析原因透彻,整改措施明确)。
二、重点抽查阶段(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8日)
以预算单位自查为基础,由区财政会同区教育局,对重点单位开展联合检查。
三、问题整改阶段
根据联合检查情况,明晰问题清单,出具整改通知书,督促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点完成整改(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xls
编 号:计财(通)2023-22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