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督导的紧急通知》以及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教委联合下发的《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 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本区将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工作”主题性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督导时间
1.各校(园)对照《暑期校园安全督查表》于7月26日(周三)之前完成自查。
2.嘉定区教育督导室组织责任督学,将于7月27日开始对各校(园)进行主题性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安全工作情况。重点关注暑期学生集体活动护校情况、校园安全“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等。
四、督导方式
通过实地走访学校或视频连线学校相关负责人,采用巡查校园、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督导。
五、工作要求
1.根据《暑期校园安全督查表》要求,各校(园)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到位。自查表(学校盖章)上传到FTP--督导室专用--相关文件夹(校园长签好字,PDF格式)
2.各校(园)对照督查表提供精简的佐证材料,供实地督查评估参考。评估工作由区教育督导室组织各校(园)责任督学完成。
六、督查结果
1.督查结果由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并报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2.教育督导室对于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密切关注学校整改情况并持续跟踪问效。对不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的,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视情形对相关学校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另发各校(园)长钉钉工作群):暑期校园安全督查表
编 号:督导(通)2023-9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教育督导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