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办学行为,加强校园安全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好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结合本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对象(以下统称“各类学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210所。其中,高中9所(含公办9 所,民办0所),初中25所(含公办 23所,民办2所),一贯制20 所(含公办 14所,民办6所),小学44所(含公办 42所,随迁子女小学2所),幼儿园112所(含公办幼儿园 82所,民办二级幼儿园18所,民办三级幼儿园12所)。
二、督查队伍
督查工作由区教育工作党委、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第七派驻组牵头领导。督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学生事务部、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成员、督导室专职督学和责任督学组成。
三、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内容聚焦开学教育教学常规、校园安全等工作,具体督查指标内容另发校(园)长钉钉工作群。
四、督查安排
1.8月29日前,各学校进行全方位细致自查,并按要求将自查表上传FTP督导室专用文件夹。
2.8月29日-30日,各学校责任督学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和评估。其中,局业务科室成员、学生事务部、资产中心成员、专职督学和责任督学共同走访检查新开办学校及部分学校。
3.8月29日-31日,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根据责任督学督查结果反馈,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开学准备工作举措。
4.8月下旬、9月1日及9月上旬,局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及部门负责人视工作实际情况走访调研部分学校。具体由局办和各科室统筹安排。
五、督查要求
1.每位责任督学对各学校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和评估。
2.督查人员到校后,逐项开展细致检查,如实完成督查检查表,善于发现尚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3.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督查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整改通知书现场下发,并即时拍照佐证,通过钉钉发送给督导室专职督学,便于督导室联合相关科室跟踪进行整改督查。
编 号:督导(通)2023-10
联系人:华 敏 39902022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