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级中学(含十二年一贯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好我区2023学年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农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高二学生开展学农活动,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上海市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教育指导大纲》(试行)和“两纲”工作要求,学生深入了解党和国家制定的“三农”政策,认识自然,学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了解农村变化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学会劳动,体验生活。从而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和良好劳动品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激发学生热爱家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进取的热情;促进知识学习与实践体验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组织管理
(一)建立机制,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组织学生参加学农活动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建立学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任组长,确定1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每班落实班主任、带班教师负责学农活动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校必须充分做好学生参加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动员(安全教育、行规教育等)、分组分班、宿舍安排、教师配备、物质准备等,向学生明确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建章立制,确保农村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学校带队领导须提前向区劳动基地提交参加劳动实践的名单及带班老师名单等。
劳动基地要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住宿、饮食等条件,建立意外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学生在实践活动期间的公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
2.注重活动过程管理
学校要明确班主任、带班教师的职责,班主任、带班老师必须和学生共同参与劳动,中途不得随意调换。教师要关心每一个学生的生活、思想、劳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学校与劳动基地要共同抓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思想教育。劳动基地老师要每天全程参与指导,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的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学校、劳动基地要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把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始终贯穿到整个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要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在半小时内口头上报,1小时内书面“钉钉”平台上报区教育局德育科。
(三)时间和内容安排
1.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2023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2023年的10月9日至12月8日。高二学生参加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为每批一周(各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每期参加学农的学生必须在第一天上午9:00以前到达浏河营地,10:00举行学农动员会,下午外出参观考察,最后一天安排学生做好农耕运动会展示、小结交流和评优工作。
2.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内容
区劳动基地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生农村社会劳动实践活动的计划,落实具体劳动实践活动内容,既要注重农业知识普及和农业技能的传授,又要注重让学生了解现代农业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观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勤俭节约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农村实践活动要坚持“教育、实践、访谈、考察”相结合,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过程贴近生活,要求循序渐进,安排规范有序。
学校要结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社会教育资源、课程实施与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机整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研究型、探究型活动和微型课题研究,开展社会调查,听报告会,收集有关数据,考察体验现代农业,让学生了解农业发展的过去和现在,展望未来,增强学生实践活动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未来投身农村广阔天地的热情。
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各校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完成一份学农简报,出好一期高质量的黑板报,指导学生完成一份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活动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做好总结及延伸教育,组织学生对在活动中获得的生动感悟、深刻体验和真实情感进行交流。
三.考核评价
1.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鉴定工作由学校、劳动基地共同负责。学校要组织学生写好劳动小结,填写好社会实践鉴定表。
2.学校要做好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区学生学农积极分子推荐名额为每班1名。校级学农积极分子评选由各校结合实际自行开展。
3.学校要做好农村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各种资料的积累和上报工作。各校须在学农结束后一周内将学校学农工作计划、区学生学农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3)、简报、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3份、学农工作总结(附2—3张学农照片)、评估表(打好自评分,见附件2)等材料一并上交。(电子稿文件夹以学校命名上传至:FTP德育科/上传区/2023校外教育/2023高二学农;纸质稿材料分别送至教育局德育科A204、浏河营地孙骊各一份)
四.收费标准
学农期间发生的费用遵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参加学农除收取餐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餐费标准早餐为6元/天,午餐参照各校校内午餐标准(学校家委会经过听证会议,一致同意的标准),晚餐参照午餐标准。学生保险、教师餐费、接送车辆租借费等由学校承担。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参加。
备注:入营前,学校要提前告知营地各自学校本次入营期间的午餐标准,以便营地对照执行。学校带队老师餐费标准同学生。学生与带队老师餐费由入营学校与营地餐饮服务公司对接转账,账号另附。
附件:1.2023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doc
3.关于评选2023学年嘉定区高二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编 号:德育(通)2023-28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16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