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2023年调整预算编制已定稿,区财政已将预算全部导执行,请在11月30日前,完成部门预算与指标对账,今年年终关账时间定为12月15日,涉及年终关账的各项工作需进行梳理,早作安排。为做好年终关账工作,结合目前本区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对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2023年11月底之前完成项目支出预算执行
1、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支出资金支付。
2、11月底无法及时完成支付,截至2024年3月底之前能完成支付的项目经费申请回专用存款账户。
二、2023年12月13日之前完成当年预算执行
1、12月份不签发转账支票,公积金转账支票请在12月3日前送抵银行,避免出现支票无法清算问题;
2、各预算单位在12月6日前上报12月工资外发放信息。
3、12月13日前,完成直接支付、实拨资金拨付;
4、12月13日下午3点前,完成零余额授权支付业务拨付及调整业务;重点关注在途授权支付相关信息;
在途支付查询方式:执行报告-查询报表(嘉定区)-嘉定报表组-指标及支付查询报表(2022、2023)-支付明细查询-凭证状态选择“未回单”。
5、12月14日前,完成直接、授权支付退票的再支付及清算;
6、12月15日前,完成直接、授权支付额度核对、注销。
执行报告-查询报表(嘉定区)-嘉定报表组-指标管理-2023单位指标情况表中“执行余额”下的“计划余额”=“支付余额”。
7、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福利费指标余额、非编疗休养费及12月工资代扣款个人部分申请回专用存款账户。
三、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对账、账务处理
1、12月初,对11月累计支出数据进行预对账,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应付代管资金余额:
2、12月15日,完成对账、账务处理工作。
四、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支付截止日期:12月29日下午3点前
当年预算支出形成的结余不得在12月上缴国库,结余上缴将在明年另行通知。
五、关于2024年工资报送
12月将组织单位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执行培训,布置工资填报相关工作。
六、关于单位会计核算
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考核要求,单位需在每月第2个工作日17:00前完成上月单位会计核算,确保单位预算会计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数(即“710101”和“720101”科目记账数)与一体化中财政拨款执行数一致。同时避免将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和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记在同一张凭证上,若有不同资金性质的支出请分两张凭证核算。
12月将对单位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升级,对会计科目体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等辅助核算要素按财政部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结合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组织培训。2024年1月1日起按照预算执行统一的单位代码、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以及支出采用机制模板转凭证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应对照规范科目,自行做好新旧衔接和年初数录入等工作。
编 号:计财(通)2023-33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