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随班就读工作提高融合教育水平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2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普特融合、医教结合、尊重差异、因需施教,全面提高随班就读质量,促进特殊儿童更好地融入学校学习和社会生活,现就2024学年特殊学生的申请、评估、安置工作作如下要求:
1.申请: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医学诊断或复测申请。学校对申请的学生给出初步拟办意见,请家长填写《告家长书——家长意见征询表》(见附件1),并向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上报需要医学诊断或复测学生的名单(见附件2)。《告家长书——家长意见征询表》《学校需要医学诊断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于3月15日前上交中心,同时提交《学校需要医学诊断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稿至jdtj021@163.com。
2.诊断:3-5月,中心通知各校学生参加医学诊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校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3.申报:6月7日之前,各校将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申报材料上报中心(每生一式两份)。
申报材料含:
①嘉定区特殊儿童教育评估申请表(见附件3);
②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报告单复印件(医学诊断报告、体检报告);
③学生学籍卡复印件。
4.评估:7-8月,中心负责召开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会议,对特殊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提出安置意见。
5.安置:中心将专家提出的安置意见反馈至学校,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6.联系地址: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复华路7号东门),联系人:杭晖 59529873。
附件:1.告家长书——家长意见征询表.doc
编 号:基教科(通)2024-1
联系人:徐琳枫 39902055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1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