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要求,现对预算单位一年以上的财政拨款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统计清理,包括:各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和已完工项目结余;应交未交的生育金;各单位2022年及以前年度的项目结转结余;各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到未使用的其他收入结余(包括各单位已上缴至财政应付代管资金账户内但未列入2024年预算安排的其他收入结余和各单位专户账户内收到未上缴的其他收入结余)。具体要求如下:
1、稽核会计于3月12日前提供各单位相关数据,各单位于3月14日前将“单位结余情况统计表”(附件1)、“应付代管资金结余清理汇总清单”(附件2)及2月专户银行对账单发至稽核会计处。
2、应付代管资金账户内的收入结余请各单位按照“应付代管资金收入结余清缴申请”(附件3)格式进行申请,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记账,一份于3月20日前交至财政专管员处,同时将电子稿报送稽核会计。
3.其他结余资金于3月20日前通过“缴款书”(附件4)上缴到金库,同时将缴款书扫描发至稽核会计处;缴款书一般涉及科目:(1)利息:103070599 其他利息收入。(2)处置资产收入(含废品):103070603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借读费:103042750 其他缴入国库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4)其他情况:110200101 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缴款书”请至区财政局1号楼国库科210室张晓雯老师或208室黄陈晨老师处领取。
4.各单位一年以内收到收入性资金,请尽快按规定的程序立项使用。
附件:1.单位结余情况统计表.xls
编 号:计财(通)2024-9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