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上海市学校德育“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推动队伍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出具有先进理念、扎实实践、显著成果和较强实践及科研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者,领衔工作室建设。通过项目驱动,破解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可示范、可借鉴的相关实践和研究成果,培养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推动形成嘉定特色家庭教育工作模式。
二、申报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校长、德育分管校长(副园长)、德育(或负责德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主任或副主任,相关工作累计年限5年以上。各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推荐人员作优先考虑。
三、申报条件
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理念先进,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家庭教育工作专业能力强。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熟练掌握家庭教育工作理念与方法;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效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开展项目建设。
(三)热心家庭教育指导青年教师的培育培养,具有带教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习、研修和实践。
(四)在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家庭教育的相关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区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1项。
四、申报材料
1.《嘉定区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反映申报者的主要工作实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区级及以上德育(家庭教育)相关荣誉或表彰证书;区级及以上德育(家庭教育)相关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及证书;区级及以上德育(家庭教育)相关专题讲座证明材料等
以上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后(1份),于4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德育科A204。相关电子材料同步上传FTP-德育科-上传区-嘉定区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文件夹内。
五、申报流程
学校根据现状和需求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工作室主持人进行评审认定,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嘉定区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证书和铭牌。
六、管理保障
1.组织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由区、校两级共建共享。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学院共同做好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为工作室培训与实践提供保障。所在学校协助进行工作室日常管理并给予场所、设备等运行保障。
2.经费保障。区教育局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工作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工作计划进行开支。
3.成果辐射。工作室主持人要充分发挥名师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吸收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骨干作为工作室成员,以工作室为学习共同体,在合作、学习、交流、探讨中,创新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为推动本区域家庭教育工作献言献策,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实效,形成示范效应。
编 号:德育(通)2024-6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60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