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随迁子女小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央、市、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水平,在嘉定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区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在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随迁子女小学中评选和表彰一批民办教育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民办教育先进集体领衔人(组长):先进集体领衔人(组长)带领集体成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先进集体可以是教研组、年级组等。(2022年度已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不可申报)
2.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一线教师必须从事民办教育工作2年以上)。
3.民办教育优秀教学工作者: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线教师,且从事民办教育工作2年以上。
4.优秀论文:围绕“立德树人育人方略”“大单元教学设计与实施”“项目化学习”“深度学习课例研究”等主题,3500字左右的论文(近两年已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可申报)
二、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领衔人(组长):民办中小学2人;民办幼儿园4人;民办随迁子女小学1人。
2.先进工作者:35名
3.优秀教学工作者:35名
4.优秀论文:30篇
(各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和上报时间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负责做好评选推荐和审核上报工作。
2.各推荐人选认真填写好相应申报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5月31日(周五)前上交。电子稿请以“学校名称+2023年度优秀评选”命名,附件请将学校所有参评的优秀集体、个人和论文资料一并发送至3101575@qq.com邮箱;纸质稿一式两份,打印盖章后交至相关教师。
民办中小学和随迁子女小学纸质稿材料送至华盛怀少学校董柯钧老师处(南翔镇古猗园路718号,联系电话:189******7587);
民办幼儿园纸质稿材料送至思齐幼儿园徐萍老师处(洪德路42号,联系电话:139******6736)。
3.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完成,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好材料,超过上报时间的材料将不予参加评审。
附件:1.2023年度民办教育优秀评选名额.pdf
2.2023年度“民办教育先进集体领衔人(组长)”申报表.doc
编 号:基教(通)2024-8
联系人:刘怡桦 39902063
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嘉定区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