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局关于统计报送地方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统计单位为财政拨款(补助)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指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经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任用、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含长休)及离、退休人员。安全部门涉密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遗属、临时工作人员,购买服务人员,民政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财政适当补助人员等不纳入统计范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统计内容和方法
根据财政局要求,2023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填报。各预算单位根据2023年单位信息与人员信息变化情况,对原有信息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完善,确认无误后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提交。各财政供给单位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确保基础信息的完整、准确。涉及机构编制的各项指标,应根据“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设置、调整等文件填列;涉及组织人事关系的各项指标,应根据单位人员招考、调配、转业安置、离退休手续和单位财务报表、工资发放等文件资料填列;涉及财政经费的各项指标,根据预决算表、工资统发清单等有关文件资料填列;按照“人员工资由哪个单位发放,就归入哪个单位统计”的原则,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人员,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应主动与兼职的单位联系,防止重复或遗漏;填报的财政供给人员数量原则上应当与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有关数据保持一致(剔除涉密人员)。
三、上报时间
请各预算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
四、其他事项
1、系统操作内容详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及《一体化系统财政供养简易操作手册(嘉定区)》(附件2)
2、财政局联系人:王晓曦 联系电话:69985361
3、请各预算单位操作人员扫二维码加入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填报答疑群。(二维码详见附件3)
附件: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操作手册》.docx
编 号:计财(通)2024-18
联系人:张 滢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