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崇高师德,构筑人才高地,促进班主任、导师队伍专业发展,树立一批敬业爱岗、善于创新、勇于实践、乐于奉献的德育工作者先进典型,区教育局、区教育奖励基金会决定在2024年开展嘉定区第十一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和第二届优秀导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嘉定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专门学校在岗的班主任教师、学生导师和分管德育的学校党政领导、政教(德育)主任(近五年获得过区“十佳班主任”和“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优秀导师”称号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1.嘉定区十佳班主任10名
2.嘉定区优秀班主任100名
3.嘉定区十佳德育管理工作者10名
4.嘉定区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10名
5.嘉定区优秀导师20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德育研究成果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二)“优秀班主任”除符合上述评选条件(一)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热爱班主任工作,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坚持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教书育人取得突出成绩,获评后三年内继续担任班主任;
2.善于学习,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3.坚持以学生为本,求真务实,尊重规律,具有过硬的班主任工作专业技能、科学的教育理念、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积极推进《学生幸福课程》实施,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建班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并形成鲜明的具有推广价值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4.在嘉定区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十佳班主任”在优秀班主任中产生。除符合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过市德育实训基地、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室、班主任高研班、骨干班主任培训,以及区班主任人才库、班主任工作坊研修,在相关展示研讨中分享班本化实施的优秀经验,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在长三角或上海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在教育科研方面积极探索和研究,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德育工作方面的研究并取得成绩,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层面发表或获奖。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培训。近5年来承担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培养任务,带教成绩突出。
(四)“优秀导师”除符合上述评选条件(一)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小学非班主任岗位的导师。热爱导师工作,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师益友的师生关系、与家长建立协同合作的家校关系,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指导和开展有效家校沟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心理压力和家长的养育焦虑,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2.善于学习,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够不断优化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设计与实施幸福课程的能力,注重自我提升,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突出重点,具备过硬的育德能力,结合“双减”和“五项管理”等政策,创新导师的工作模式、载体和方法,学生发展明显,并形成鲜明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导师工作特色。
(五)“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除具有上述评选条件(一)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爱岗敬业,具有科学、现代的教育理念,积极参与区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有创意,能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开展工作,个人有突出的德育管理成果和研究成果,获评后三年内继续担任德育管理工作。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践的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带领德育工作团队全面谋划学校德育工作,聚焦问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推进“六进”工作、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基于校情、凸显校本、体现针对性。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校外教育、劳动教育、提高德育科研质量、提升师德修养和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学校德育工作有明显特色和成效。探索《学生幸福课程》园本化实施的幼儿园德育管理者优先考虑。
(六)“十佳德育管理工作者”除具有上述评选条件(一)(五)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有先进的德育管理经验,个人在学生工作、德育活动组织、德育课程开发等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2.所在学校德育工作特色明显,在实施市、区德育重点项目上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所在学校近三年德育工作绩效考核名列前茅,在市及以上级别的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有突出成绩,在各类德育工作创建和考核中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学校要认真设计评选方案,做到有序实施,真正把有实绩、有能力,反响好的班主任、导师和德育管理工作者推荐出来。学校可以在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的基础上,择优向教育局推荐人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男班主任。
2.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可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以评促建,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同时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班主任、导师和德育管理者三支队伍建设,使广大教师坚定教书育人信念,深化全员育人格局,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上新的台阶。
3.获评人员有义务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获评的班主任、德育管理者,原则上三年内不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6月18日-6月30日):学校广泛发动学生、家长、教师参与评选,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学校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公示3天后推荐给教育局。学校可推荐1名班主任、1名德育管理工作者、1名导师参评。
2.评审小组评选(7月1日-7月26日):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评审甄选出20名“十佳班主任”候选人、90名优秀班主任候选人、20名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候选人和20名优秀导师候选人;第二阶段,“十佳班主任”“十佳德育管理工作者”候选人面试。具体要求届时另发通知。
3.正式名单公示(7月27日-7月31日):评审小组根据材料和面试情况初步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提交教育局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确定的正式人选名单将在嘉定教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表彰和宣传(8、9月):获奖者由区教育局、教育奖励基金会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嘉定区“十佳班主任”“十佳德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及“优秀导师”光荣称号,并广泛宣传先进事迹。
五、评选工作
1.建立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许敏杰、张连龙
副组长:梁晓峰、刘伟红、丁馨
组 员:陆春荀、张苗、陆春晔、谭海燕、常梅、解艳、魏旭
各中小学也要建立相应的评审小组,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动员,规范操作,做好推荐和材料审核工作。
2.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优秀班主任、优秀导师,提供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突出特色经验。并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典型经验辐射、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纸质稿材料报送:各校将盖章的推荐表——《嘉定区第十一届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嘉定区第十一届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嘉定区第二届优秀导师推荐表》《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2、3、5)1份,连同个人事迹材料和证明材料各一份,于6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德育科A204室。
(3)电子稿材料报送:各校将附件4《嘉定区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和优秀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以序号(参照24年德育通讯录序号)+学校全称命名。于6月30日之前上传至:FTP/德育科/上传区/区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管理工作者和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文件夹。
附件:1.嘉定区第十一届优秀班主任推荐表.doc
4.嘉定区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编 号:德育(通)2024-11
联系人:梁晓峰 39902016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教育奖励基金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