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开学在即,请各学校依据沪价费(2015)13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如有调整代办服务性收费内容的,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书面报告(详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到教育局A-309室。
编 号:计财科(通)2024-24
联系人:毛静静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终审:局办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
开学在即,请各学校依据沪价费(2015)13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如有调整代办服务性收费内容的,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书面报告(详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到教育局A-309室。
编 号:计财科(通)2024-24
联系人:毛静静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