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2024学年度的学杂费等专用收据已到,请携带“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于2024年8月26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下列相关地点领取。具体如下:
1. 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区教育局A—304室领取;
2.学杂费专用收据到区财政局1号楼(仓场路3333号)国库科领取(携带票据购买核销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9985939,办公室:208室。
编 号:计财(通)2024-27
联系人:徐业正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