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院、校外教育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就本区开展第五期“双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五期“双名工程”设有三项培养计划:高峰计划、攻关计划、种子计划,申报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是“四有”好老师的楷模典范。
(二)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在本区域和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三)“高峰计划”人员一般为上海市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教师不超过48周岁;校长不超过50周岁、担任正职时间累计五年以上。特别优秀者(有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其中教师不超过53周岁;校长不超过55周岁,并承诺培养期结束后在岗服务五年及以上,由本人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4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正职校长可放宽任职年限及职称。已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的校长和教师可直接入选本轮“高峰计划”。
(四)“攻关计划”人员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其中教师一般为区学科名师、区学科教学带头人,不超过45周岁;校长(含副职)不超过48周岁、任职时间(含副职)累计三年以上,特别优秀者经专家认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或任职年限。
(五)“种子计划”人员一般为培养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校长(含副校长、校级后备干部)和教师,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其中,35周岁以下的高级教师优先,在区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的人员优先,有两年以上毕业年级从教经历或5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人员优先。
(六)党组织书记的申报条件同校长。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推荐人数
1.高峰计划:择优选拔推荐10位候选人;
2.攻关计划:择优选拔推荐18位候选人;
3.种子计划:择优选拔推荐190位候选人。
三、推荐办法
(一)高峰计划和攻关计划
1.学校根据市级文件规定进行推荐。
2.9月29日上午9:30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申报表》、两张《汇总表》的文件打包,文件夹命名为“编号+学校+第五期双名工程”,上传至ftp-人事科-上传区-“第五期双名工程”。
3.区教育局组织遴选,确定人选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平台上报。
(二)种子计划
将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x
编 号:人事科(通)2024-16
联系人:刘 银 39902033
嘉定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