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青少年创新潜能与创造活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通知要求,嘉定区教育局定于2025年3-5月举办“2025年嘉定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嘉定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童心绘海派 墨香传沪韵”为主题,传承和弘扬海派文化,增强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传承海派文化,书写精彩青春。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月
四、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其中绘画、书法/篆刻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二)作品规格
1.绘画
(1)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2)国画:69×46cm 。
(3)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书法/篆刻
(1)书体不限。
(2)作品尺寸35×138cm。
(3)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4)作品尺寸务必按照要求上交,不符合尺寸的作品将在评选前删除,不接受横幅。
3.摄影
(1)单张照。
(2)冲印尺寸均为每张14英寸(30.48cm×35.56cm)。
(3)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名提交数码作品:平台上传JPG格式,大小在2~3M。)
五、活动要求
1.本赛事获奖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校应广泛发动宣传,做到“三确保”。确保每位学生和家长都知晓此项赛事;确保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学生都有参赛的机会;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在做到“三确保”的基础上,挑选各项目最优秀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区级评审,如因出现不公正选拔,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由学校承担。
2.请严格按照规定数量上交作品,超过规定数量报送的学校,一律视为弃权。
3.参赛作品须为2025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请注意画面中国旗、国徽、党旗、党徽、中国版图等元素的准确表现。
4.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1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摄影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5.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往届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6.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7.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作品数量
各学校、各组别上交作品数量如下:
1.幼儿组: 绘画2件、书法篆刻1件
2.小学、中学组:绘画3件、书法篆刻2件、摄影2件
七、评选方式
1.本次活动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
2.部分获奖学生将组织参加市级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现场比赛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参赛方法
请每位指导老师关注“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从教师入口注册登录,上传自己指导的学生作品,不能由一人上传全部作品(因涉及到后续奖状下载和指导教师名字等问题),按提示要求选择输入区县、学校、年级、班级、组别、学籍号、身份证等信息(新开办学校请联系项目负责人添加校名)。并将系统生成的含二维码的作品报名表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书法篆刻用回形针夹,集体送交区主办方。
书法篆刻作品请在正面落款旁用铅笔标注:2025上 08(区号) 组别 序号,例:2025上08A3,2025上08B5,2025上08C7。序号见作品报名表。
组别:幼儿A、小学B、中学C。
九、收稿时间
1.“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作品时间:4月1日00:00-4月10日23:59。
2.纸质稿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8:30-11:00,13:30-16:30),请各学校务必在规定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过时不候。
3、提交地点:嘉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110室;联系人:周姝老师, 联系电话:59523359。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5-5
联系人:高校亚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