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根据《嘉定区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的实施办法》(嘉教〔2020〕11号)及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4年度引进到本区学校工作的外省市、外区教育领军人才: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上海市特级校长、特级教师等较高等级人才命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本区学校工作的,根据获得荣誉情况及职称情况给予一次性补贴。
2.2024年度录用到本区学校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全日制博士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与“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录用到本区学校工作的,经过遴选,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定的程序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科。
1.学校申报。学校在对2024年度招录的优秀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学校优秀教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向区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需公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表现等至少5个工作日。
2.专家评审。认定工作办公室对各校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
3.领导小组审定。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发放办法
区教育局将根据认定结果向补贴对象发放一次性补贴。该补贴不得与其他区级人才奖励重复享受,原则上就高享受一项。
申报补贴人员须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知晓并承诺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在嘉定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享受补贴人员在10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需退还当年补贴(按年度折算)。不满10年服务期限个人提出离职的,均需退还全部补贴。
四、提交材料
各校于4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清单、《嘉定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C307金老师。《申请表》电子版上传FTP(上传路径:人事科—上传区—“2024年度引进优秀教师补贴申报”文件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嘉定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报材料清单.docx
2.嘉定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引进优秀教师一次性补贴申请表.doc
编 号:人事科(通)2025-3
联系人:金傅雄 59538260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