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市国动办、市教委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学校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国动〔2024〕96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落实本市学校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通过3年时间基本实现本市学校人防教育学生普及知晓全面覆盖的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表要求
《学校人防教育计划表》(附件1)由学校人防教师填写,校长负责审核盖章;学校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盖章版“学校人防教育计划表”PDF版发送至FTP—体卫科艺科—上传区—学校人防教育计划表对应学段文件夹内;
二、教辅资料
学校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时可通过“随申码——人防码”(附件2)的“宣传教育——学校教育栏目”获取教辅参考资料:
1.《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市学校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国动〔2024〕96号);
2.《学校人民防空知识讲义》(长三角版);
3.《上海市学校人民防空知识应知应会20题》;
4.学校人防教育教辅视频;
5.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基地(阵地)清单。
三、教育要求
学校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过程中要深入贯彻“双减”政策相关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增强教育实效。不得以试卷、刷题等形式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
1.教育对象
小学教育对象为在校三年级、四年级学生(2021级-2024级);初中教育对象为在校预备、初一年级学生(2023级-2026级);高中教育对象为在校高一年级学生(2024级-2026级)。
2.教育重点
以《讲义》内容为基础,按照《上海市学校人民防空知识应知应会20题》,小学阶段学生应掌握1-11题,初中阶段学生应掌握1-13题,高中阶段学生应掌握1-16题。
特别提示:通过教育,使学生能够辨识区分防空警报与消防、医疗救护车等警报声的区别,了解学校和家庭附近人防工程位置,了解人防工程防护作用的特殊性,知晓听到防空警报后应采取的行动等。
3.教育形式
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班会课、晨会课、体育课、东方绿舟安全实训(初中)、高一新生军训(高中)、公开课、参观人民防空科普教育基地,并可结合其他相关课程融合开展。
附件:1.学校人防教育计划表.zip
编 号:体卫科艺科(通)2025-16
联系人:胡晓超 39902053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