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绩效科对各预算单位2024年度绩效自评价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进行了复核,现将本部门涉及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自评分不合逻辑。例如,部分指标完成或高于设定指标值但出现自评扣分,此类情况要具体分析原因,确由于原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填报偏差原因,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又如,部分量化指标完成值未达指标值但出现评分偏高,一般应按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评定方法要科学合理。
2.部分单位“年度总体目标”的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填写过于笼统,未体现年度相关任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成效。例如,仅填写“项目完成”“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未细化填报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效。
3.部分单位因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不高,导致绩效自评完成质量欠佳。例如,绩效目标必填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等)缺失,导致自评权重无法按要求分配;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未做到重点突出,项目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未能在目标指标中体现,导致自评赋分困难、得分较低;绩效目标指标的性质(定量或定性)选择错误,定量指标误选为定性指标,导致自评时无法以量化完成值填报。根据本部门各预算单位的经费情况,成本指标建议填写经济成本相关的三级指标,效益指标建议填写社会效益相关的三级指标。
4.部分单位因未随预算调整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导致评分不合逻辑。例如,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等量化指标未随预算调整,完成值与指标值偏差过大,而自评分偏高。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不断提高绩效自评质量;同时绩效自评价复核中发现填报质量有问题的相关单位(稽核会计将点对点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时根据相关建议优化本单位的绩效自评价表。后续自评公开材料如与系统导出内容有所调整的,应及时将优化后的线下绩效自评价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于5月底前提交给稽核会计,统一向财政局绩效科进行线下备案。
编 号:计财科(通)2025-13
联系人:毛静静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