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为优化学校师资配置,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贯彻《中共嘉定区教育委员会、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嘉定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同时为各招聘单位和广大教师提供交流和选择的平台,定于10月17日-10月22日开展2026学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内教师流动洽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17日-10月22日
二、参加对象
1.本区教育系统内,各公办中小学、直属单位中有流动意向的在编在岗教师。
2.本区教育系统内各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及储备教师。
三、流动原则
(一)整体原则
1.低学段学校教师不能向高学段学校流动。
2.原则上由在编占比高的学校向在编占比低的学校流动或由储备占比高的幼儿园向储备占比低的幼儿园流动(相关学校比例见附件)。
3.达成流动意向的人员,经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编教师于2026年8月带编流入对应学校,幼儿园储备教师于2026年8月由流入学校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流出教师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中小学原则上以招录储备教师的方式保障,幼儿园原则上在现有的储备或编外教师总量内统筹调配。
4.北部四镇优秀人才(骨干教师、学科新星等)及镇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不能流动。
5.初中“强校工程”学校及薄弱困难学校的各级骨干教师(校级、镇级、区级)原则上不能流出。
6.除学校缩班、拆分、超编等客观情况外,其他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不能流动(现任教学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6年7月31日,仅计算在编工作时间)。幼儿园储备教师不受年限限制。
7.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流动后,若流入学校无对应空余专技职数,则不保留教师原有专技等级,2026学年按流入学校实有空余专技等级聘任。
(二)不同流动对象具体流动原则
1.各公办中小学、直属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由在编占比高的学校向在编占比低的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必须流出教师;初中在编人员比例超90%、小学在编人员比例超85%,为重点流出校;在编占比低于70%的学校(低于控制线学校)一般不流出教师。
2.各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及储备教师
①符合条件的储备教师是指经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办幼儿园储备教师。
②幼儿园在编人员比例超80%的,为在编教师重点流出校、储备教师重点流入校;在编占比低于70%的学校(低于控制线学校)为储备教师重点流出校、在编教师重点流入校。
四、参加方式
本次洽谈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举行,参加对象可查看各单位招聘学科计划(附件1),在10月21日之前投递简历至各招聘单位邮箱,招聘单位于10月21日-22日自行组织面试。
五、注意事项
在本次洽谈会中达成流动意向的教师请自行下载《嘉定区教师流动登记表》(附件2)或《嘉定区幼儿园储备教师流动登记表》(附件3),填写完整并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纸质稿一份由流入学校人事干部于2025年10月22日16:00之前交至嘉定区教育局A315办公室,教育局将于10月24日反馈是否同意流动。
附件:1.《2026学年各单位招聘学科计划及联系方式》.pdf
编 号:人事科(通)2025-19
联系人:陆逸婷 59535268
嘉定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