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为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不断提升购买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教育系统开展购买服务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均应严格对照2025年7月底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规范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2025年已购买的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26年拟购买的服务项目情况,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用购买服务代替本职工作等问题是否存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将应该由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相关问题,包括:是否存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购买服务;是否存在将内部制度制定、公文材料起草等内部管理的核心事务,以及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的核心事务,纳入购买服务;是否存在将管理考核等职责全部委托给第三方实施,出现“第三方监管第三方”“第三方评估第三方”等问题。
2.制度机制是否健全。重点排查是否建立涵盖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并细化明确内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于新增购买服务项目,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等。
3.管理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前,是否开展必要性论证,排查购买服务事项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是否落实分类管理要求,是否存在购买内容随意、购买服务泛化的问题。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履行采购程序,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是否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定开展购买活动。是否存在合同履约管理不规范情况,以及其他执行不规范或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2月9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填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情况明细表》(附件)。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严肃对待,于2月9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稽核会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购买服务自查自纠工作,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和加强本区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意识,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更好推进源头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二)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应规范开展购买服务工作,持续清理规范不合理、不合规的购买服务项目。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即知即改、厉行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和症结,注重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推动预算单位准确把握购买服务边界,严格执行购买服务有关禁止性事项规定,严禁用购买服务代替本职工作,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持续加强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情况明细表.xlsx
编 号:计财科(通)2026-2
联系人:顾 晔 39902028
嘉定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