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意见》(沪教委人〔2016〕4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课程的共建共享,组织开展“2021年嘉定区教师培训区级共享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要求
按照《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16〕41号)文件规定的课程开发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及开发标准、申报程序、申报要求、课程共享、课程实施与管理及各种类型课程评审参考标准等,明确责任主体、开发主体,认真组织,面向本区征集和遴选可供全市(全区)教师共享的培训课程,特别是已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培训课程。
二、课程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课程申报(2021年4月20日—5月14日)
申报课程要求如下:
1.申报课程数量:每校课程申报总数≤2门;每门师德素养课程学分不超过20学时,每门知识技能课程不超过30学时;每门课程的开发人数不超过5位;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
2.申报课程所需资料:
(1)课程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在线课程、面授课程、混合课程)
课程申报表和学校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稿(学校盖章)和电子稿可以同课程视频资料或课程资源资料刻录在一起,送至教育学院B315。
(2)视频资料(在线课程、混合课程)
课程视频资料(光盘)一式二份。
(3)课程资源实物(面授课程、混合课程)
教材 、讲义、多媒体资料等一式二份。
第二阶段:区级评审(2021年5月15日—5月31日)
师训部将根据申报要求,请专家对申报课程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将纳入“嘉学院”课程超市,供全区教师暑期培训选修。课程开发者赋予区级学分,颁发相关证书。另推选优质课程参加市级共享课程评选活动。
编 号:教师培训部(通)2021-8
联系人:许芳 闫宝敏 39902166
嘉定区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