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更好地为教育决策和教改实践提供参考依据,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决定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我区决定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它教育单位(其它教育单位必须是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或研究)。
二、成果要求
1.调研报告来源不限,可以是以往所做或正在做的课题,也可以是开展的教育教学项目或工作。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已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请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2.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3.所交成果包括三个部分内容: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问卷、量表等)。研究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研究报告正文篇幅在3500至10000字左右。如果原有调查报告篇幅过长,可以写一个1万字以内的报告,更多内容以附件呈现。
6.调查征文不存在著作权纠纷。署名时需明确作者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便于必要情况下及时联系。
三、组织方式
1.请参评单位于2021年9月14日前将参评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三个部分内容)纸质稿一式2份,交(寄)教育学院科研部分管科研员,同时将与纸质成果同版的调查成果电子稿和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发至科研部项目管理邮箱(jdqkys@126.com),电子文档必须以“单位名称.作者名.标题”的形式命名,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2.教育学院科研部将择优选送部分调研成果参加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的评选(评价标准见附件2)。
附件:1、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doc
2、申报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调查研究成果评选登记表.xlsx
编 号:科研部(通)2021-28
联系人:李佳兰 39902146
嘉定区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