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在编人员用工单位人事干部:
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本市企业减免部分社保缴费至2020年底结束,2021年1月1日起社保缴费比例恢复正常。劳务派遣公司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非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请即日起至教育人才中心网站或FTP下载新“非在编工资清单样张”,并于2021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
特此通知!
编 号:教育人才中心(通)2021-1
联系人:赵红娟 59539067 项婷莉 59539068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2021年1月4日
终审: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