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一贯制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1〕5号),将在3月12日——3月16日进行初三应届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及信息确认。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科目
初三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说测试)、综合测试(含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治(统一笔试)。如学生未取得历史(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含缺考考生),同时报考历史科目。
二、报考对象
本市初中九年级在籍在读尚未取得2021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和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本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报考。
申请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综合评估的随班就读学生先默认报考,后期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其是否参加考试。
已经取得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和随迁子女报名资格的学生,在升学报名确认时已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故不属于本次报考对象。
三、报考和信息确认
本区初三应届生由其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考和信息确认。系统对学生相应报考科目进行默认报考,不得取消报考。学校登录“初中学考系统”打印报考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签字后的报考确认表由学校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
初中学考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周五)上午10:00——3月16日(周二)下午16:00。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校报考确认相关安排。
确认信息时,如需修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须在“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初中学考系统,其他信息可在初中学考系统中进行修改。
考生关键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护照信息为准。
四、其他说明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已取得历史科目(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不得重复报考,成绩至其毕(结)业当年有效。请各校务必做好宣传,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说明,熟悉操作流程。
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区招办联系,电话59528633。
编 号:招办(通)2021-1
联系人:于建华 59528633
嘉定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