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度公用经费类信息化项目申报评估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公用经费类信息化项目申报评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建设类项目5万元(含)以上、运维类项目10万元(含)以上的公用经费类信息化项目。不包括集市采购的设备。(新开办学校5年内不得申报信息化项目)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在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钉钉平台“预算单位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申报”上报,非上述时间内本年度不作申报评估。
2、申报材料
(1)建设类项目
项目单位在钉钉平台,上传《嘉定区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公用经费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深度)暨项目建议书;并上交所有材料的盖章版纸质稿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编制单位、编制完成日期。
(2)运维类项目
运维类信息化项目分为3个类别:运维项目、标准软硬件采购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单位在钉钉平台,上传相应类别的《嘉定区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公用经费运维项目)》和项目方案、验收报告、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并上交所有材料的盖章版纸质稿。运维项目,还需提供立项批复、建设合同、上一年运维合同,标准软硬件采购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需提供上一年采购合同(若有)。
(3)以上所有盖章版纸质稿,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上交至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K504办公室。
三、申报评估流程
1、5万(含)~30万(不含)
项目单位在钉钉平台中上报,由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审核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并通过钉钉平台反馈意见,通过后项目进入评估论证阶段。
2、30万(含)以上
项目单位在钉钉平台中上报,由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牵头组织联合会审,通过后项目进入评估论证阶段。联合会审教育局信息化分管领导、相关学段分管领导、第三方评估公司和项目单位参加,重点研判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3、通过评估,项目单位收到《项目评估意见》后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和实施办法参照《嘉定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嘉教[2022]49号 )《嘉定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嘉教[2022]50号 )《嘉定区教育系统2024-2025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监理实施办法》。
4、2025年公用经费类信息化项目服务机构,请于《2025年嘉定区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服务机构中标供应商名单》中按需按类别选取。每一项目每一服务类别须签订服务协议,且学校服务协议内容须满足区框架协议中的所有条款。
5、申报书、服务机构名单、区级框架协议等相关材料请于“教育局FTP/08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下载区/1、2025年教育系统公用经费类信息化项目申报资料”文件夹下载。
编号: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通)2025-1
联系人:周欣 021-59520221
嘉定区智慧教育与考试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