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民互动 >> 留言详情

农村自建房安全鉴定

日期: 2024-11-03 信息来源:默认主站 文字 【

留言内容:房子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镇里排查告知是一般损坏房,现在想给我的房屋做一个安全鉴定,应该怎样做呢?

留言时间:2024-11-01

回复内容:

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咨询、留意公布信息等途径找到在市房管局公布的鉴定机构名单,从中选择,然后按规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并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同时,委托人应向鉴定机构提供自建房的技术、档案资料(加改扩建和加固修缮历史等,房屋安全责任人要保证真实性),并为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活动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配合鉴定机构开展必要的取样工作等,确保鉴定信息准确有效。


回复单位:区建管委

回复时间: 202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