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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爸妈必看,2016嘉定学校招生政策出炉!一条微信全搞定!

来源:嘉定都市网、嘉定教育 日期:2016-03-01 浏览:

最新消息,《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本区2016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火热出炉!家有幼升小或者小升初的爸爸妈妈赶紧看过来!

2016年嘉定区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查阅嘉定区教育局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等。



一张图看懂入学报名流程

 

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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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5月22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公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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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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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2016年嘉定区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4月24日-4月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8日-4月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报名时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面谈: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8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的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3、录取:家长可凭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也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回复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嘉定区教育局不再安排该生就读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政策问题

适龄儿童和学生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1、小学

2016年嘉定区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5日,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请仔细阅读《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本区2016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2的相关内容。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请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嘉定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具体咨询电话、登记点和登记服务时间请关注“嘉定教育网”信息公开栏目),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完成,您可登录www.shrxbm.cn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2、中学

2016年,嘉定区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不需要进行入学信息登记,但须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学籍信息的确认工作。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信息登记成功由嘉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1日-5月22日带孩子前往指定的报名验证点验证。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并不影响进入对口小学就读;在人户分离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由入学登记时选定的就读意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

 

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2016年嘉定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县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跨区县、跨街镇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6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嘉定区教育局将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嘉定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嘉定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6年,嘉定区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嘉定区教育局将结合本区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将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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