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疁风】“毛脚”考
来源: 嘉定发布,图片来自网络 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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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言中经常可听到“毛脚女婿”、“毛脚媳妇”的称呼,意为青年男女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尚未结婚时到对方家中去作客者。有一部西班牙电影“Seresqueridos”(意为女儿的未婚夫),写的是一个未婚女婿到未来的岳父家献殷勤而闯下大祸的故事,将法文片名译作“毛脚女婿”。 何谓“毛脚”,颇为费解。笔者以为,“毛脚女婿”、“毛脚媳妇”之说,似乎应从民俗演变中探索。
1843年上海开埠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受近百年西方文化的浸润,更由于经过了辛亥革命的洗礼和“五·四”反封建浪潮的冲击,男女交际已经大为开放,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已成时髦风尚,并且得到认可。而在郊区农村,民间仍然奉行着传统习俗。
传统的男婚女嫁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未婚青年男女交往有种种限制。即使两人青梅竹马,只要一订婚,结婚之前也不能再见面了。逢年过节,男子虽然可以到岳父家送礼问候,女子却必须回避。反之,女子则绝对不能到男方家中。若未婚夫是素不相识的男子,待嫁的姑娘自然忐忑不安,单凭媒人的嘴是靠不住的,一睹男家的实际情况心里才踏实。当时在浦东,小商小贩经常在江的两边来往,男女婚俗也不由得“西风东渐”。虽然不像十里洋场摩登男女双挽偕行出入茶肆舞厅,但至少容女子在行聘之后到男方家中去“实地考察”。然女子的这种走动还是有些唐突,所以称之为“冒脚”。因为“冒”字有不审慎、冒昧、冒失之义。 由于时代的变迁,女子婚前踏勘夫家的事儿相袭成风,于是浦东地区首先出现了“冒脚媳妇”之说,之后又逐渐反馈到了浦西市区,并辐射到郊区,其中包括嘉定。之后,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冒脚”一词失去了贬义,还派生了“冒脚女婿”之说。
嘉定方言中出现“冒脚女婿”、“冒脚媳妇”之说,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先城区后村镇地漫衍。当时只是口语,后来才有文字记载,“毛、冒”两字无论在上海浦西、浦东方言或嘉定方言中,读音十分接近,加上早已有“毛手毛脚”这一成语,所以常被写作“毛脚媳妇”、“毛脚女婿”。
毛字有粗糙、毛躁、不细致的意思,形容粗心大意,形容不沉着为“毛手毛脚”,但是将未婚先进门的媳妇、女婿称作“毛脚媳妇”、“毛脚女婿”似乎难以说通了。因此,上朔百年民间风俗,写作“冒脚媳妇”、“冒脚女婿”就文从字顺、容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