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嘉定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将是驱散家暴阴云,维护权益、反对家暴的利器。我们习以为常的我的“家务事”别人管不着的观念将要被打破。这部法律明确了家暴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嘉定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张女士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本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6月22日,嘉定区法院作出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案情回放〗
2016年6月21日,44岁的张女士来到嘉定区法院立案大厅,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据张女士称,他和王某于2016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丈夫曾多次对她进行殴打。6月9日,王某曾用凳子砸向张女士的胸部,导致她左胸肋骨两根骨折。因不堪忍受丈夫殴打,张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派出所于6月15日向王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此后王某仍继续殴打张女士,并对其实施经济控制,不给钱治病。为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不受伤害和威胁,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要求被申请人王某于6月22日至法院接受询问。据王某称,他和张女士均为再婚人士,婚前各自育有子女,婚后双方之间没有大的矛盾,均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王某承认6月9日他确实对张女士进行了殴打并导致其骨折,但王某称当天是张女士先动的手,他身上和手臂上都有被张女士抓挠的痕迹。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张女士的申请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申请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张女士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张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对很多人来说,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家暴的主体和客体不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处理。因此同居的人或已解除婚姻关系但仍共同生活的人受侵害时也可以依照本法得到相应的保护。
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也属家庭暴力。一般人认为只有殴打、残害身体的侵害才属于暴力行为,但其实精神上的侵害使受害人承受的痛苦并不比身体受伤少。
二、何种情况下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有什么作用呢?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应当在72小时内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四、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什么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五、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如果遭遇家暴的是你自己,那么首先要明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由此可知,并非所有生活中的小摩擦,都能算作家暴。
对于受害者,首先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不能报警的,要大声呼救,事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其次是进行投诉、反映、求助,可以到双方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最后要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前要收集好“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这些是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最直接、最有力证据。
经过判断,确实遭遇了家暴,你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这个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热线电话,可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对于父母等监护人实施家暴严重伤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的情况,法律还特别规定了撤销监护人的制度。不论是孩子、残疾人等的近亲属还是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和单位,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还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