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向嘉定区真新司法所赠送锦旗
7月4日,社区矫正对象金某来到真新司法所向司法所赠送一面锦旗,感谢真新司法所及新航社工的真情帮教。
金某,男,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今年6月矫正期满结束。回顾矫正经历,金某不无感慨,在其社区服刑的五年里,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社区居委干部都发生了人事变动,但司法所的专职干部和社工老师对他的帮教和陪伴五年来如一日丝毫没有改变懈怠。在他们的帮助下他走完了这段矫正期,从矫正初期克服心理上的不适应,到能够正确面对被判刑的事实、认罪伏法,直到现今的发自内心的敬畏法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
现在,金某工作稳定,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家人亲友都和睦融洽。五年矫正经历使得他倍加珍惜现在的生活,诚挚表示即时矫正结束仍会牢记司法所的教导,继续加强法律学习,强化自己的法治意识,安分守己做一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