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题 区法院集中发放61名工人工资
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环节,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终保障。法院生效裁判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兑现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1月20日,嘉定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向上海某科技公司前员工刘某等6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款。
事实上,这是嘉定法院近年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以来常见到的画面。去年以来,嘉定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开足马力,奔赴执行现场,对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时间回到去年5月,被执行对象——上海某科技公司因故停止经营,导致大量员工工资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在前期自行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申请人刘先生等人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刘先生等人的诉求得到了支持。仲裁生效后,公司也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先生等人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将就先期执行到位的139万余元案款进行发放。
“等了半年多了,终于拿到了工资。” 握着期盼已久的1.7万余元工资的王先生兴奋不已。他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坚持在上海想碰碰运气,没想到年前能领到钱,一些等不及的工友已经回家过年了。
王先生今年45岁了,从湖北到上海打工,已经在这家单位工作了10年。今年5月,在没有任何预兆和前期通知的情况下,公司突然停止经营,大多工人的工资并没有及时给付,光拖欠他一个人的工资就达9个月之久。“接到领钱通知后,一大早就来到法院等候,出门打工不容易,都希望能足额按时拿到钱回家过年。”虽然王先生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惆怅,但是仍流露出一丝喜悦。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发放的执行款均为现金,省去了员工们拿到支票后再次去定点银行取款的奔波。
该案执行法官介绍,由于被执行人的厂房未办理产证,一时无法变现,除部分厂区出租给案外人后的租金收入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本案中的申请人大多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朋友,急需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综合上述因素,此次发放的执行款来自厂房租金和企业欠薪保障金。对于尚未执行到位的金额,接下来将从被执行人厂区租金收益以及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通过评估拍卖所得款中逐步向员工兑付。
“今后,法院将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行动,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及时实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嘉定法院院长殷勇介绍。
法律人士建议,法院的执行局要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应采取法定的措施,如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同时应完善相应的网络查控体系,建立法院与银行等多个单位的信息联动,加强对老赖的财产、消费情况等信息监控,提高查找财产和被执行人的效率。而在市民蒋海宁看来,应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曝光力度,通过媒体、户外LED屏等形式予以曝光,真正地让“老赖”寸步难行。比如去年下半年,嘉定法院就曾分多批将包含老赖姓名、住所、身份信息在内的名单公之于众,在S5沪嘉高速入口、嘉定影剧院等地的电子显示屏上均能看到,就起到了不少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