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民生频道 > 社会广角 >正文

3月起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可罚200元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7-02-17 浏览:

    新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在3月1日正式施行。上海的室内公共场所将实行全面禁烟,取消现存所有吸烟室和室内吸烟区。

29a9bec0c70740ceba252ce4624f7c33.jpg

    除了“室内全禁”外,以下6类室外的公共区域也将禁烟:

    1.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2.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3.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4.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5.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违规惩罚方面,新规明确,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