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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7-03-03 浏览:

2017年上半年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进一步开展本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2003】9号)文件精神,本市继续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嘉定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接受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委托,负责本区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培训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①《劳动社保政策与管理实务》

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

 

二、培训步骤

(一)未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各类人事管理人员,凡通过上述两项课程培训考试,可取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二)对已经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验证制度:

对已经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但证书至2017年12月前即将满三年的(2014年底之前取得的证书以及2014年度验证的),须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发放《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或在原证书上盖章贴花,经验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培训时间、地点

每周六全天上课。开学时间定于2017年3月中旬,教材在开学当天发给学员。

地点:嘉定镇福宁弄88号(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验证培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证书

考试时间:2017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全部采用闭卷考试。

考试采用单科累计制,学员两门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颁发《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证书》,作为人事管理人员上岗的依据。该证书有效期三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 (新生报名截至到2017年3月15日,验证培训截至到3月底)

电话:69530375     传真:69530373

地点:嘉定镇福宁弄88号,进大门西边底楼

报名时请带好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报名表(可复印);

②正面免冠照片2寸一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相关费用(现金);

 

六、费用

培训费650元、代办费350元(含报名费、教材、考务、证书)。中午吃饭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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