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
2017年上半年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进一步开展本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2003】9号)文件精神,本市继续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嘉定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接受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委托,负责本区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培训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①《劳动社保政策与管理实务》
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理论》
二、培训步骤
(一)未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各类人事管理人员,凡通过上述两项课程培训考试,可取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二)对已经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验证制度:
对已经获得《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但证书至2017年12月前即将满三年的(2014年底之前取得的证书以及2014年度验证的),须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发放《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或在原证书上盖章贴花,经验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
三、培训时间、地点
每周六全天上课。开学时间定于2017年3月中旬,教材在开学当天发给学员。
地点:嘉定镇福宁弄88号(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验证培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证书
考试时间:2017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全部采用闭卷考试。
考试采用单科累计制,学员两门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颁发《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证书》,作为人事管理人员上岗的依据。该证书有效期三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 (新生报名截至到2017年3月15日,验证培训截至到3月底)
电话:69530375 传真:69530373
地点:嘉定镇福宁弄88号,进大门西边底楼
报名时请带好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报名表(可复印);
②正面免冠照片2寸一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相关费用(现金);
六、费用
培训费650元、代办费350元(含报名费、教材、考务、证书)。中午吃饭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