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国庆节、中秋节期间,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期间,中心所有窗口均停止对外受理业务。10月9日起窗口正常受理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位小伙伴请注意:“十一”以后,中心窗口工作时间有所调整,具体安排如下:上午 8:30-11:30;下午 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