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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定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7-01-25 浏览: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5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69985720。

一、概述

2016年,区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落实市财政局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深化公开内容,延伸优化公开渠道,提高了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答复等工作也得到顺利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有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总牵头,预算科总协调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制度,夯实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定政务信息内部流程公开审核机制。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局办公室总体负责,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科室分管局领导进行把关,由保密、法制部门保密审查并由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开。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明确公开范围,严格保密审查。拟定全年信息公开要点,并按时以季度目标稳步推进,明确公开范围,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明确保密审查的内部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完善以“信息提供者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局领导终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对局内发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我局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等机构人事类信息;

2、财政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支出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3、政府总预决算报告表格、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情况、政府调整预算报告、政府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表格等;

4、部分财政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审批类信息;

5、便民问答、常用事项查询等服务类信息;

6、本区当年度收费项目目录,内容包括各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设立依据、批准文件等事项;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财政动态等政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嘉定区财政局门户网站(czj.jiading.gov.cn)。也可通过嘉定区政府网站(www.jiading.gov.cn)中的财政频道访问。网站开设了“通知公告”、 “政务动态”、“信息公开”、“办事大厅”、“单位信箱”、“财政文化”等一级栏目,在这些栏目下同时设立了“机构介绍”、“文件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预决算报告”、“工作动态”、“咨询答疑”、“意见建议”等子栏目,方便社会公共查询。同时鼓励预算单位综合利用档案馆、图书馆、服务大厅,以及街镇信息公开查阅点、电子网络平台、社区公示栏、公开信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涉及民生、群众直接关心的财政专项支出的具体情况,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便捷性和互动性。

围绕本区财政中心工作,我局结合窗口效能建设,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窗、小微企业财务培训咨询基地等媒体,加大财政宣传力度,为社会各界解读各类财政、会计政策内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动公开数据

2016年,我局共制发公文70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数共28件;由我局发布在政务网的信息共75条;每月通过区政府网站、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各项财政数据,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数、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对于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等信息。

(四)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近年,嘉定区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显著,信息公开日趋完善,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办法和实施意见。不断扩大嘉定区财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公开范围的拓展、公开内容的细化、公开层次的延伸。嘉定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分别设立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各部门、各街镇均在各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的专栏,为嘉定区财政信息公开渠道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今年将财政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终部门考核,进一步监督各部门、各街镇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新增和细化公开内容双管齐下,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涵。一是新增各预算单位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同时首次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二是细化相关报表内容。(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在大类的基础上细化至款级科目;(2)《财政收支决算表》细化拆分为《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内容涵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以及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3)在概述中由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中有关内部机构设置填写,列明内设机构总数及各内设机构的名称;(4)在情况说明中明确机关运行经费的概念、新增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公开各部门和单位涉及具体重点项目的预算金额、评价分值、评价结论、评价机构等绩效评价结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嘉定区2007-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如教育、医疗、城乡事务、科技、社会保障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的1件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作了答复,经审查,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告知申请人根据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相关信息已在嘉定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上网查询。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所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切实落实市财政局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说明与附表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嘉定区财政局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

1.按时办结数

3210

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3





单位负责人:胡明华

审核人:冯钧

填报人:顾嘉欣

联系电话:69985720



填报日期: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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