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民生频道 > 社会广角 >正文

本市16区网约车业务受理点公布!地址、时间、电话都在这里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8-06-26 浏览: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60号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2016年48号令)的有关规定,从2016年12月26日起,市和区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

受理至今,部分区相关受理点的地址和时间有相应的变化和调整,现重新公布各区受理点地址、受理时间、问询电话。详见下表

a85993a5f3c548d5a38abfc19beec03f.jpg

2015d984010140aca536a5950dfbe939.jpg

相关链接:个人自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流程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各区受理点见下表),填写《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确认);

各区受理窗口核对身份材料后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向申请人出具《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并告知申请人网上《管理系统》注册、登陆、填报、查询等操作方式;

2、自申请人提交背景审查申请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陆《管理系统》查询背景审查结果(背景审查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3、背景审查结果符合网约车驾驶员条件的申请人:

已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且资格证件有效的,无需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本人携带《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和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等材料,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徐汇区零陵路147号)直接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

未持有本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或资格证件失效的,由本人携带《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表》和《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人员背景审查申请回执》报名参加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地点可登陆《审查管理系统》查询),并在一年内考试合格,否则需重新提交背景审查。

4、经考试合格取得《上海市城市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个人可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市交通考试中心受理并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送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