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大整治
3月1日至8月31日,嘉定公安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攻坚整治工作。
3月1日,早晚高峰时段,嘉定交警在42个主要路口,平峰时段在24条路段,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整治。上午7点半,在博乐路叶城路路口,民警发现一辆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车牌与车辆信息不符。
车主表示当时车辆上牌是委托销售点办理的,但自己拿到牌照就直接挂上了,没有仔细核对。
随后,民警又在路口发现了多起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当事人都做出了处罚。
据了解,此次严查严管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牌无证、加装车篷、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闯禁令、超越停车线停靠等候等。
电动自行车如有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一)非机动车已登记上牌,但非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车执照,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30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依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先予扣留车辆。
交警蜀黍提示:在上海市范围内通行必须持有上海市的非机动车号牌
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请尽快前往以下4个办理点上牌:
1、嘉定区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地址:嘉安公路2599号
2、马陆便民服务点
地址:宝安公路3376号
3、娄塘便民服务点
地址:城北路2333号
4、菊园便民服务点
地址:永新路299号
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办理条件
1、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前往非机动车管理窗口(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进行上牌。
2、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并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市民可自行通过“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官网(www.shbicycle.com)直接查询。
办理材料
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应携带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程序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全市通办。
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非机动车业务受理窗口,交验车辆并提供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
2、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当场办结并领取电动自行车牌证。
3、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免费办理。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