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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社区参保6月1日起缴费

来源:上海嘉定 日期:2019-05-29 浏览:

市总工会说,本市“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社区参保将于6月1日启动,持续时间1个月。已申请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将直接通过养老金账户扣款,未申请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今年6月份期间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进行现金参保或电子缴费。


一、参保对象

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1、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人员

2、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包括原“镇保”转“职保”人员)

3、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参保项目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三、保障范围

1、住院治疗

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2、门诊大病治疗

3、家庭病床治疗


四、给付标准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


五、保障力度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40000元。


六、参保办理日期

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七、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养老金核定表”,或“退休证”、“退职证”之一


八、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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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缴费方式

现金、电子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再次参保人员和原来现金缴费的续保人员,需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现金参保,今年还可以银联、支付宝、微信电子支付。

代扣款缴费:已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养老金账户代扣款手续的续保人员。

自助缴费:代扣款缴费以外的其他续保人员,可以直接在“申工社”或“职保会”微信公众号,选一个进行缴费。(如无法缴费,请携带续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十、保障金直接给付

持有本市银行养老金账户的参保人员,只要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直接给付”登记,自登记次日起,保障金将直接发放到养老金账户,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实现“自动报销”。

注意:以下4种情况不能“自动报销”,需带好相关材料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保障金:

①医疗费用减负人员

②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③外地医院上海医保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④有附加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收据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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