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改!
近日,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接到投诉,娄塘路沿线有人利用电瓶车、垃圾桶等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接报后,嘉定工业区城管中队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发现该处公共停车位停放了电动车、自行车,并放有凳子、桶子等杂物,更有甚者安装地锁,将车位“占为己有”。
经执法队员多方调查取证,确定地锁为周边商铺违法擅自安装。商铺店主坦言,直接占据门前停车位可以方便装卸货物和来店客人停车,所以一时起了私心。执法队员杨晓东当场指出:“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任何商户和个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他向当事人说明违法事实及法律法规,并当场代履行将地锁拆除。
此外,执法队员也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并耐心劝导商户文明经营,杜绝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次日,执法队员再赴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还有商户将物品堆放在停车位上,于是责令现场整改,并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下阶段,嘉定工业区中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巡查治理工作机制,让公共停车位真正方便广大市民。
来源:嘉定城管,编辑:吴晓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