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强度了!嘉定近期严查
“高速公路上车速比较快,系好安全带也是保护自身安全。你是首次违法,所以对你处以警告处罚,希望今后要引起重视。”6月11日上午9点,嘉定公安交管支队民警张晨在G15沈海高速嘉西收费站出口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刚出高速的黑色小客车后排乘客没有系安全带。
“上个月在G60高速有一起交通事故,后排人员就是因没有系安全带受伤严重,所以不仅乘客要自觉,司机也要做好督促和监督。”在处理过程中,张晨结合实际案例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张晨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机动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可通过教育和罚款两种方式作出处罚。
“对于普通道路上的违法行为,现场改正的,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罚款30元。对于在城市高快速路上,后排不系安全带的,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第二次违法罚款30元,第三次及以上违法或者因为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50元。” 张晨介绍。
警方表示,从当前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在经历过交通大整治后,主驾和副驾系安全带的意识都有明显提升,但不少后排乘客这一安全意识相对欠缺。所以,民警在执法中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普法教育。
研究数据显示,机动车正面碰撞时使用安全带可使乘车人事故死亡率减少57%,侧面碰撞时减少44%,翻车事故时减少80%。
接下来,嘉定交管部门将结合日常交通管理,重点对客运场站、高速收费站、旅游集散地等大中型客车高频通行区域加强检查,并同步加强对小客车、中型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电子警察视频复查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执法覆盖面,对于驾驶人、副驾驶及后排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坚持“发现一起、纠处一起”。
“处罚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执法教育,让后排乘客也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共同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断提升。” 张晨说。
文字: 张健
编辑: 王泽昊